淄博市博物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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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博物馆文物入藏标准和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
2023-02-10 淄博市博物馆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淄博市博物馆文物入藏标准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标准。

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。珍贵文物分为一、二、三级。具有特别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;具有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;具有比较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,具有一定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。

一、文物入藏标准

(一) 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,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二) 反映一个地区、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三) 反映某一个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四) 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,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;

(五) 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一般,但材质贵重的文物;

(六)反映各地区、各名族的重要民俗文物;

(七) 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;

(八)古旧图书中有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;

(九)反映中国近代(1840—1949)历史上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十)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重大建设成就、重要领袖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十一) 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、团体的重大事件,重要人物,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
(十二)其他具有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。

 

 

 


淄博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
 

为规范藏品征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制定本流程。

第一条 成立藏品征集领导小组,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征集计划,确定本馆的征集方向与意向。

第二条 获得征集信息后由联系人负责,及时将信息汇报藏品征集领导小组。

第三条 藏品征集领导小组讨论后,确为本馆所需者,由文物保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写清征集理由。

第四条 由藏品征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初审包括:文物的现状、真赝、合法来源证明、价格、是否征集。

第五条 单件价格在五万人民币以下,由藏品征集领导小组讨论,全票通过后形成专家书面意见,提交馆务会审核。

第六条 单件价格在五万人民币以上,由联合专家组进行复审,其成员由本馆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,全票通过后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,提交馆务会审核。

第七条 藏品征集领导小组派专人负责征集具体手续,并办理入藏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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